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该如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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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26 11:21 返回列表
上海执行律师解答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若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案例
张三与李四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四归还张三借款本金 50 万元及利息。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李四分三期归还借款,第一期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 10 万元,第二期在三个月后支付 20 万元,第三期在半年后支付剩余本金及利息。李四支付了第一期 10 万元后,便不再履行后续还款义务。张三多次催促无果,遂向法院寻求解决办法。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在本案中,李四与张三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张三作为申请执行人,有权选择救济途径。若张三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法院经审查,李四仅履行了部分和解协议内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法院应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已履行的 10 万元应从执行标的中扣除。若张三选择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内容以及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审理,判决李四承担继续履行协议或承担违约责任等相应法律后果。
律师建议
申请执行人在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时,要谨慎考虑协议条款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的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申请执行人应及时评估两种救济途径的利弊。若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较为清晰,且执行难度不大,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可能更为高效快捷,能够尽快实现债权。但需注意收集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的证据,如沟通记录、催款凭证等,以便法院审查恢复执行申请。若执行和解协议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有新的约定,且申请执行人认为通过诉讼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追究被执行人的违约责任,那么提起诉讼也是可行的选择。在诉讼过程中,要充分准备证据,证明和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被执行人的违约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