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变更与追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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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15 14:48 返回列表
申请执行人变更与追加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具体如下:
变更情形的依据: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等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可依据该规定第二条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可依第五条申请变更;因分立而终止的,依分立协议约定承受债权的新设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依第六条申请变更。
追加情形的依据:当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其开办单位对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依据该规定第十八条裁定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在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可依据第十九条追加原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此外,如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可依据第十三条直接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等。
程序方面的依据:申请人应依据《民事诉讼法》及上述规定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先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过听证等方式实质审查,经审查理由成立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变更或追加,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