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执行律师-不还款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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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6-01 19:03 返回列表
上海强制执行律师解答不偿还执行款项的程序为债权人提起诉讼。债务人仍拒不按照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或者法官可以将执行移交执行人员。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一方不履行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