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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程序与法律风险防范

浏览量: 日期:2025-01-15 14:47 返回列表
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程序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院首先向第三人(即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第三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法院可以裁定对其强制执行。
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法院应严格审查到期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申请执行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到期债权的存在,如债权债务合同、交易凭证等。同时,第三人提出异议时,法院应谨慎审查。依据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对异议进行实质审查,但若发现异议明显虚假,如第三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已清偿等情况,法院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以维护执行秩序,防止第三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逃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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